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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货运“一单制”经营模式探索,铁路运费

2022-05-12 10:18:38

铁路货运作为国家物流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响应国家推动交通物流融合号召,积极探索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一单制”经营模式,发挥铁路基础设施网络优势,大力开展多式联运经营,为企业提供“门到门”全程物流服务,向现代物流转型升级,推动铁路货运快速、健康、高效发展。


铁路货运“一单制”经营模式


铁路货运“一单制”经营模式是指铁路货运部门根据企业货物运输需求,与企业签订一份协议,将发货企业包括铁路运费、两端短途运费、货运代理费等在内的所有费用使用增值税专票进行一次性收取,由铁路货运部门为企业提供铁路运输及其他运输方式、设计运输方案等一系列全程物流服务的市场化经营模式。


与传统依托铁路基础设施及列车运送货物的生产经营模式相比,铁路货运“一单制”经营模式具有以下特点:一是以铁路货运部门为主导,以铁路货运场站为枢纽,有效实现货物集结、平衡运力和削峰填谷;二是多种运输方式(至少2种)互联互通,切实发挥铁路绿色骨干优势,与其他交通运输方式深度融合、优势互补、相互配合,优化资源配置;三是设置专业定制服务、货运代理、物流培训等增值服务,实现与企业签订一份协议一单到底,有效简化业务办理流程,提升服务水平,增加经济效益。


然而,目前铁路货运现有经营模式聚焦于铁路运输职能的发挥,缺乏与现代物流发展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一单制”经营发展受到制约,经营理念有待转变,信息化程度有待增强,综合服务水平有待提升,多式联运网络有待加强。


铁路货运“一单制”经营模式实践


2019年下半年起,北京货运中心围绕“公转铁” “一带一路”等政策,依托中心管内下设的15个营业部,70个营业网点,以及15个独立货场,依据京铁云“天网+地网”多式联运铁路货运体系规划,逐渐构建以铁路为主导的多式联运服务网络,有效整合公路、铁路等多种运输方式的货运资源,全面利用运输、仓储及社会物流资源,着力打造“一单制”品牌项目,提高铁路货运市场竞争力。


北京货运中心在实施“一单制”经营模式过程中,打破传统运输生产型企业形象,明确铁路货运中心现代运输经营型企业的市场角色定位。北京货运中心现有经营范围中不包含货运代理等经营项点,为解决超范围经营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317条有关规定,货运中心作为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全程运输享有承运人的权利,承担承运人的义务。因此,北京货运中心通过向北京局集团公司请示,并充分与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丰台分局沟通,依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依法对北京货运中心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进行增项,增加货运代理等3项经营项点,增项后经营范围中,“普通货运+货运代理+铁路货物运输”能够实现所有多式联运的经营,为北京货运中心“一单制”顺利开展提供政策依据。


北京货运中心根据管内货源情况,确立钢铁、焦煤、建材和其他白货4个经营板块,支撑以货运中心为经营主体的“一单制”运作。北京货运中心成立商业合同审核小组,由物流、市场、收入、法律、财税等专业人员对项目合同条款逐一审定、签订合同并组织实施,以保证各经营板块下的“一单制”项目合法合规开展。通过搭建“一单制”项目经营平台,有效提升作业效率及客户服务品质。对内:整合电商、货运站、货运制票、车站货调报告、运输收入管理与集装箱收入管理6大系统,研发货运业务集中服务平台,打破地域限制,实现货运业务集中操作,对接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四个电子化”,以有效推动铁路货运电子化、信息化进程;收集客户资料、货物流向、商品详情和市场价格等信息,利用大数据分析及人工智能等技术,搭建资源共享、互联互通的信息平台,实现商机挖掘、客户管理与决策支撑等功能。对外:收集管内203家重点企业信息,搭建货源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实现货源信息的集约化和可视化;增设微信公众号、400客服电话等沟通渠道,实现营销拓展、信息共享、货物追踪和业务咨询等功能。


“一单制”经营模式运作可以有效优化客户业务办理流程和财务流程,北京货运中心作为“一单制”项目经营的主导,通过深入了解企业需求,为企业提供路径优化、业务咨询、单据代寄等全方位、个性化定制服务,引导企业采用转账、电汇等方式支付全程运输费用,为重点企业提供专人对接服务,建立有效联络机制,使企业不用再往返于铁路货场、配送车队等中间节点之间,为客户提供“门到门”全程物流服务,有效提升综合服务水平,推动铁路货运无营业厅时代的到来。


以长春市峻德物流有限公司桦甸分公司(以下简称“峻德物流”)为例,2019年12月19日,北京货运中心启动建材经营板块下“一单制”项目,与峻德物流签订全程运输协议,为企业提供由承德地区矿山至北京市商混站的砂石料运输“门到门”全程物流服务,采用公路与铁路相结合的方式,共分为3段,即两端公路短途运输和虎什哈站至丰台西站铁路运输。在原有运作模式中,峻德物流需要与两端短途运输企业,以及北京货运中心分别沟通公路、铁路承运相关事宜。提供“一单制”全程物流服务后,企业只需要向货运中心提出“门到门”全程运输需求,后续运送路径选择、两端运输企业沟通短驳运输、虎什哈站及丰台西站办理铁路托运相关事宜等环节均由北京货运中心代理完成,实现企业足不出户即可以完成“门到门”运输业务办理。该项目共涉及运输协议3份,即峻德物流与北京货运中心签订的砂石料全程运输协议,以及北京货运中心分别与两端短途运输企业签订的短途运输协议。


北京货运中心银行账户分为财务账户和收入账户,客户只需要向北京货运中心财务账户支付一次全程运输费用,随后所有财务流程均由北京货运中心完成,客户支付环节减少。该笔全程运输费用分为2部分,一部分货运中心财务账户以代收代付形式,支付给货运中心收入账户,用作铁路运费;另一部分货运中心财务账户以其他业务支出形式,支付给两端短途运输企业,用作公路运费,两端短途运输企业向货运中心财务账户开具相应增值税专票。对于峻德物流来说,项目最后收到1张公路运费增值税专票(由中心财务账户开具)和1张铁路运费增值税专票(由中心收入账户开具)共计2张发票。


随着“一单制”经营模式的发展,铁路货运可以与全国性、网络化的大型制造、商贸等企业形成战略联盟,合理分配,统一调度,共享信息,打通壁垒,完成“一对多”“多对一”“多对多”等不同模式的资源匹配,实现物流链上下游环节的可控性。如果“一单制”经营模式在全路范围内推广,则可以构建以全路各个货运场站为支点的全国性多式联运服务网络,实现货运资源的最优配置。


铁路货运在“一单制”经营模式运作过程中,初期探索阶段可能存在合同条款约定不成熟、易形成风险债权、产品与市场需求不匹配等风险。因此,在“一单制”经营过程中,铁路货运企业应持续加强政策法规学习,充分考虑市场影响,理清成本构成,预判波动因素,加快货运产品转型升级,以此规避可能存在的法律、财务、市场等方面的实施风险。铁路货运企业通过“一单制”运作,可逐渐向多功能、综合型物流服务商转变,构建高效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加快推动铁路货运向现代物流转型升级,在为企业提供个性化、高效率物流服务的同时,为降低社会物流成本、促进经济发展提供可靠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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